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依法宣告缓刑最短几个月

缓刑最短几个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本身只是一种刑罚制度,自然也就谈不上刑罚,而适用缓刑有对应的考验期,至于这个考验期的期限,需要根据犯罪分子被判主刑的类型与具体的刑期来确定。通常如果主刑是拘役的话,则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个月。但要是主刑为有期徒刑的话,则此时缓刑考验期则不能少于一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若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要按照规定走流程。当然,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流程是不一......


·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当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需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人身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他人的死亡,而此时往往就需要对受害者做出赔偿,......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遇到员工因为......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童工吗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童工吗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


·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如何区别?
      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如何区别?一、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如何区别?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约束力,该义务......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一、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


·行为人出发在路属于犯罪预备吗?
      出发在路属于犯罪预备吗根据刑法,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去犯罪地的路上应当属于犯罪预备,此时尚未进入犯罪现场,实际犯罪行......


·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公司......


·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2、要看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