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继承权如何行使

孩子尚在母亲腹中的,一般称之为胎儿。那要是胎儿在出生之前,他的爸爸就去世了,那么此时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主流都认为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接下来,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二、继承权如何行使
  1、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继承法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执行。4、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5、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6、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要是其父亲过世的话,那么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不过准确的说,应该是为其保留继承的份额,日后要是能够顺利出生,那么再由她继承遗产。不然的话,就会作为她的遗产或者他父亲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人继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非法集资诈骗如何报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人的开始涉足高收益投资,稍有不慎就会陷入集资诈骗的陷阱。我们碰到集资诈骗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去维......


·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还款,有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进行延期支付,但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法律上......


·诽谤罪自诉后可以撤销吗
      诽谤罪自诉后可以撤销吗诽谤罪自诉后未构成刑事责任是可以撤销的,但犯罪事实恶劣造成刑事责任的,是不可以撤销的。一般的自诉案件,对方提起诉讼的,......


·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不断进行中,近年来又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
      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不断进行中,近年来又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广州作为试点城市,最早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对于外地人来说,这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政......


·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
      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一、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


·军属有困难找什么部门
      军人军属可以向当地县级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获得免费律师咨询和代理服务。《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除《法律援助......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内容?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日常生活当中,不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方面的诉讼,他都有着诉讼时效的规定,同样的国家赔偿的申请,他也有时效规定,也就是说,这时在经过一定的时间......


·监护人所监护的对象就是未成年人跟精神智力有问题的
      监护人所监护的对象就是未成年人跟精神智力有问题的,剩下成年人在很多重要的场合之下就算对当前的安全作业必须有人来进行监管,但是该监管人员一般就......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


·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一、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一、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可以。基于同一诉讼标的而变更诉讼请求的(如变更金额),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之,应重新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