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两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

被两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根据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适用数罪并罚有以下三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必须注意,如果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为同种数罪时,是否应当并罚?对此,立法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通行的见解是,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同种数罪,原则上无须并罚,只要在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范围内作为一罪从重处罚即可以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简称之为“先并后减”的计算方法。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犯罪分子如果有犯多罪的,那么就需要分别对所犯下的罪行定罪,确定了各个罪名的处罚之后,再按照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计算最终需要合并执行的刑期。而此时是否能对其宣告缓刑,那么就要看在数罪并罚之后,还有没有满足缓刑的条件,若满足的话,那及时被数罪并罚了也是有作出缓刑的可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吗?
      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吗?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的,现在开车玩手机扣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


·怎样进行提存呢?
      怎样进行提存呢?提存的方法提存的方法亦即提存的程序。根据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可以将提存的方法归纳为:(一)提存人应向提存机关提出......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包括哪些?
      现在很多贸易企业的业务遍布全国,其向买方发货后,可以委托银行代收货款,银行办理托收后,身处异地的买方验货完成,向银行承诺付款。这种方式在一些......


·民法上的代理是什么意思
      民法上的代理是什么意思一、民法上的代理是什么意思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


·工伤做鉴定后多久能拿到鉴定结果
      工伤做鉴定后多久能拿到鉴定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父母离婚父亲去世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父母离婚父亲去世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一般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即可。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工作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工作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涂改后的合同要在合同修改处签上名字,按手印才有效。如果没有,对方当事人可以擅自篡改合同抗辩,合同修改无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