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仲裁过程中哪些仲裁员回避

仲裁过程中哪些仲裁员回避①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③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⑤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⑥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⑦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⑧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⑨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⑩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二、申请仲裁员回避有哪些程序(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这种时间限制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在法理上称之为除斥期间,即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灭。因此当事人若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2)回避决定的作出。无论是仲裁员自行提出回避,还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都要由特定的机构或特定的人员对回避理由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回避的决定。我国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权利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3)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举证,即所谓 谁主张、谁举证.这样以便仲裁证据以进行审查,作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也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回避申请权,拖延时间。我国法律和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守则》对回避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如发现仲裁员有应当回避的事由,可能作出不公正的裁决,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提出回避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若仲裁员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话,就算仲裁员没有自行回避,作为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也是有权申请仲裁委员会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而提出回避的时间,却有一定的限制,即在收到组庭通知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在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


·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劳动合同中不需要盖社保局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


·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可能出现一方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要......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


·洛阳处理非法集资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洛阳处理非法集资遵循的原则是什么?1、政府主导。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护人职业有哪些类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护人职业有哪些类别?监护人对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不安全动作应立即制止。对不服从监护指挥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


·中国隐私权和名誉权区别都有哪些?
      中国隐私权和名誉权区别都有哪些一、中国隐私权和名誉权区别都有哪些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