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的认定要件具体是怎样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伤的认定要件具体是怎样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工作期间,包括法律规定和单位要求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办公、从事工作的地方。(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四)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种职业病往往发生在工地、矿区等高危工作的场所。(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指派到别的地方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就是所谓的出差、外出公干。这里的伤害和事故是指暴力伤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等各种形式的伤害和事故。(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表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都纳入工伤认定范围。而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包括轻轨、火车、高铁、客运轮渡等。(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的认定与工伤赔偿之间密不可分,职工只有了解清楚认定工伤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大家在上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比较危险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用人单位进行赔钱,但是所有的痛都是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会一辈子残疾。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额公司,一定要及时购买,否则有员工工伤严重的,自己这一年白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这也......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


·对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单位如何处罚?
      一.对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单位如何处罚?1.《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一、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一、婚姻法修正夫妻共同财产分隔的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法修正夫妻共同财产分隔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


·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持有专利的发明人,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交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笔专利费,当然,在拿到专利证书之前......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和联系?人们在生活中会遇到众多请求,有时候总会拒绝或应允其中一些。在法律上也有拒绝和应允相关的权利。这就是抗辩权与抗辩。什......


·离婚后双方财产解决怎么进行
      离婚后双方财产解决怎么进行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


·雇佣童工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随着如今教育的弊端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踏上了工作的旅程,也就是所谓的童工。国家为了保护这些童工的利益不被侵犯,从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