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撤三年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证明其商标存在使用事实的唯一途径。当然,并不是所有无使用的注册商标被提起连续三年遏制使用撤销程序后都会被撤销。如果注册人可以说明该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该商标可以被继续有效。二、能够证实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有什么?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3、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4、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在进行答辩时应尽可能多的提供各种证据材料,以保证证据的充分、有效。综上所述,商标经过注册后,如果超过三年没有使用,经过他人提议商标局可以撤销。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商标持有人还想办续展手续,应当先去做恢复商标使用答辩,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正在使用的证据材料。只要能证实三年内使用,商标就有恢复的希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一、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重婚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


·变更发明人就不是职务发明了吗
      变更发明人就不是职务发明了吗申请人的变更,相当于权利的转让,是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拥有者的变更。发明人变更,一般是在申请的时候写错了、或者少写......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


·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吗?一、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吗?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车祸治疗牙齿的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误工收入......


·发生医疗纠纷是先起诉还是先做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是先起诉还是先做鉴定第一,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在生活中有许多单亲家庭,孩子的父母感情不和而离异,孩子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会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选择支付抚养费,但是也有一......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的资格可以撤销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的资格可以撤销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怎么办?1、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


·金融性负债包括哪些负债?
      金融负债是一家企业应当向另一家企业履行现金支付或金融资产的合约义务,一般包括短期和长期借款、应收债券以及应付票据等。金融性负债根据初始确认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