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诉讼标的人民法院有规定吗
一、最低诉讼标的人民法院有规定吗
法律没有规定标的额的最低限,实际上,很多诉讼是没有标的额,比如侵犯相邻权、隐私权、名誉权的案子,当事人只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二、民事诉讼管辖的级别管辖
(一)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1、《民诉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依据《民诉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①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③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④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也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依据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争议标的额达到较大的第一审案件,也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1、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众所周知案件是有诉讼标的的,但是并不是说一个案件只可以有一个诉讼标的,一个案件可以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但是诉讼标的的金额越高,那么诉讼费也就越高。并不是说诉讼标的越多,诉讼金额越高,没有诉讼标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移送起诉跟审查起诉是一个概念吗?
移送起诉和审查起诉只有两字之差,但二者的含义却完全不同,很多人很容易将其混淆,分不清楚。审查起诉和移送起诉不是一回事。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是指......
·一、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一、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
·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一、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我国并没有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
·中介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流程
越来越多的人在买房过程中依赖房地产中介,不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购房者为了在办理各种手续时,节省更多的时间,提高办事的效率,故而选择房地......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一样吗?
一、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一样吗?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是不一样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
·个体工商店名侵权商标名称怎么处理
个体工商店名侵权商标名称怎么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
·一、在我国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在我国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1、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合肥工伤认定在哪里申请办理?
合肥工伤认定在哪里申请办理?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