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驾驶人员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要看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二、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驾驶人员在发生醉驾行为后,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罚,在服刑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判罚标准来进行处理,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没有关系,是否可以监外执行应当根据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来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一、交通事故胎儿死亡伤残评定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胎儿死亡伤残评定是多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


·我国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怎样的?
      我国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怎样的?传闻证据规则是国外的一项规则,在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确立这一规则,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借鉴作......


·一、怎么处理涉外交通事故?
      一、怎么处理涉外交通事故?处理涉外交通事故介于外国人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我国法律法规中权利、义务。第69条还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生交通事故,且......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是什么一、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票据权利包含对票据的权利(即对该票据本身的所有权)和票据上的权利(即对票据记载内容所享有的权利)两方面的权利。《票据法》对票据返还请求权末......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有那些?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四、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五、行政处罚......


·婚外情取证方法都?
      婚外情取证方法都有哪些婚外情有可以叫做是外遇、出轨,这其实是当今社会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谐的又一重大因素,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其中一方存在......


·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


·夫妻分居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我们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夫妻一方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和理由,能使离婚之后的财产和抚养关系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诉讼也是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