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罢工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应注意的是,若虽有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但该事由并不因此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即未造成权利人不能起诉或请求的,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概言之,不可抗力为中止事由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须在时效期间终止前有不可抗力的事由存在;二是须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为中断时效的行为。2、权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行为能力。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或者经法定代理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但若要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行使权利或为中断时效行为,则甚为困难,即便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亦难以胜任。因此,在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确定前,使时效中止计算是理所当然的。将此原因作为中止事由应同时具备两方面的要件:一是须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二是须在时效中止前无法定代理人,若有法定代理人,哪怕是法定代理人有其他不可代理行使权利的理由如生病等,亦不能认为具备此条件。因法定代理人可转托他人为权利行为,故不能因此中止时效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与诉讼时效的中断不同,主要就体现在产生的情形和效果上面,其中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是会继续计算,而并不会像诉讼时效中断那样可以重新计算。另外要注意的就是,目前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对方
      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该如何起诉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呢?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我们都知道有很多赔偿项目,其中包括医疗费等等,另外还有误工费也是需要赔偿的,但是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和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是很多人......


·在我国工伤鉴定鉴定什么
      工伤鉴定并不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很多不了解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职工,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都觉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就是一回事。因而在进行过......


·容留卖淫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规定
      容留卖淫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法律章程都有自己细致入微的相关规定,作为非法学专业的相关人士对其中的奥秘更是雾里看花,不知其一。那么这里要介绍的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多次
      有不少法院将“多次”作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情形之一,但对“多次”的构成标准却未作具体的认定,实践中,各地对“寻衅滋事罪多次......


·法人无偿提供车给公司用的合同要交税吗?
      法人无偿提供车给公司用的合同要交税吗?不需要缴纳个税,公司和法人需要签订车辆租赁协议。1、“法人”个人的车租赁给公司是可以的,以协议方式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必须对相关的规范来进行抓捕活动,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构......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刑
      如果有人利用了他的信用卡对他人诈骗,并且还得到了一定数量的财物,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么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对于实施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应该怎么......


·起诉离婚到法院怎么办?
      起诉离婚到法院怎么办?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