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贩毒无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

贩毒无期徒刑的的情况是什么?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二、贩毒的行为都有哪些?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三、贩毒罪的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贩毒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综上所述,在我国贩卖毒品数量不管多少,都是犯罪行为,并且是重罪。量刑起点从拘役开始,最高可以是死刑。如果贩卖鸦片数量超过一千克或者武装方式贩毒,贩毒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法院可以判处十五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肢司法鉴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除了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工伤要进行工伤鉴定之外,有时候因为侵权导致身体受损也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那么关于假肢司法鉴定鉴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无......


·安葬费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到
      安葬费多久可以领取到,各地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各项手续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丧葬费是指用......


·十多年前刑事案能抗诉吗?
      十多年前刑事案能抗诉吗?这是不行的,已经超过时效。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一、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刑法对涉黄的处罚
      对于涉黄公众号的处罚,会被平台屏蔽部分功能,严重的会永久封号。情节严重的,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什么?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什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


·失独家庭有什么帮扶政策吗?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


·刑拘37未批捕取保候审还可以办理吗?
      一、刑拘37未批捕取保候审还可以办理吗?刑拘37未批捕取保候审已经不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有补偿吗?一、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不一定有补偿的,因为如果绩效己经写成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