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婚内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性高吗?

在婚内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性高吗?是很高的;夫妻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和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就认定为生效。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二、夫妻约定财产的特征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之间的婚内财产是可以约定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在签订的时候就要确认这份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财产的约定都是有法律条款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网络诈骗犯罪主体特点是什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先进,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成熟,而网络诈骗的手段也层出不穷,你清楚网络诈骗犯罪主体特点是什么吗?其特点是不仅越来越智能化而且隐蔽......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承担民事责任?
      一、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是采用......


·民事诉讼代表人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代表人诉讼律师费是多少一、民事诉讼代表人诉讼律师费是多少?民事诉讼代表人诉讼律师费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是否需要办理备案?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


·2023法律重婚是如何处罚?
      法律重婚是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


·取保候审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可以先申请补办后进行续展处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抚养权吗?夫妻俩离婚时离婚协议上约定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可以在离婚后和男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女方可......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谁办理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谁办理可以利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仲裁公司,因此您在遇到突然被辞退时,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