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扒窃多少金额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扒窃多少金额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扒窃达到2k元以上的就会被追究行政责任,违反了治安管理,如果该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该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按照盗窃罪的共犯(一般为主犯)处罚。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罚,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分别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不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予以处罚,将处罚合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明确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有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时应当注意以下:所谓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治安违法行为。比如,行为人上午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下午又在某处“抢夺”他人财物,这是属于本条规定的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根据行为人实施的多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依法分别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合并所有处罚,决定最终的处罚,即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是指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综上所述,一般的扒窃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追究行政责任的标准在扒窃金额达到了2k元的,就会对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者警告,如果扒窃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一般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


·偷税漏税通缉犯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偷税漏税通缉犯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偷税漏税通缉犯面临的法律后果是可能被判处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


·法律规定如何划分离婚财产?
      法律规定如何划分离婚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小孩抚养费民政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小孩抚养费民政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户籍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变更,基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变更抚养权可以采取协议变更或者司法变更两种方式。首先协议变更,双方当事......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股权转让是企业经常采用的市场行为。股权转让既可以是股东个人进行,也可以是企业行为。其中签署的......


·公务员没到服务期限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公务员没到服务期限违约金大概是多少?公务员没到服务期限违约金大概是五万元,没满服务器也可以辞职,也没有补偿,不过辞职后5年内不得再考公务员,且......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