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只要是肇事逃逸就是要拘留吗

只要是肇事逃逸就是要拘留吗?肇事逃逸不一定会被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真正了解了法律上对肇事逃逸的相关规定之后,就该知道肇事逃逸要面临的法律后果不单纯的是拘留,而且,即使是拘留,也分成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这两种不同的状况。在公安机关调查肇事逃逸的案件当中,对于那些极度抵赖不承认的人,处罚会比较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合法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年利率24%。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在我国关于农村无息贷款怎么贷
      无息贷款就是专门针对某些特殊群体开放的一种政策,人们常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有的时候反而是那些家庭收入特别拮据的孩子的......


·一、醉驾二次血检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二次血检的规定是什么?醉驾二次血检的规定是通常情况下不会进行二次血检,以第1次血检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的,......


·工伤护理人员亦误工费是否存在
      工伤护理人员亦误工费是否存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生活中
      生活中,不少人会在试用期的时候离职,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公司原因。本来试用期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一个相互适应和磨合的很好的契机和时间,但......


·国际仲裁执行时效是多久
      国际仲裁执行时效是多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国际地位中已占有重要的位置,国内也有相当多的公司与国外公司合作做生意,做生意就难免出现纠纷,......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按规定,发现员工有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减少公司的财政负担,......


·一、在不同国家都结婚构成重婚罪吗?
      一、在不同国家都结婚构成重婚罪吗?如果这三个国家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分别在三个国家结婚就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事人......


·一旦起诉离婚后要分居吗
      一、一旦起诉离婚后要分居吗法律上对起诉离婚后是否分居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分居的,可以分居,不愿意分居的,也可以继续同住在一起,等离婚......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哪些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作品的使用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1、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