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

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价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合同金额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因此可以与合同金额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二、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三、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方因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主张工期顺延权,即其针对发包方的先履行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依照《合同法》第283条的规定,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顺延权。对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承包方在诉讼中主张工期顺延权的,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就无法进行施工,必然导致工期延误,此情况下应支持承包方的工期顺延权请求。综上所述,由于违约有可能发生在项目工程的各个不同阶段,所以对于开票的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的。而且作为公司财务部门的这些工作人员,最好也要适当的了解一下国家税收制度方面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连开票都不会开,公司财务也不可能能管理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非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债消灭的情形: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


·施工工程质量包括哪些方面?
      施工工程质量包括哪些方面?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是我们最关心的一个方面,切实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利益,国家为了保障施工工程质量问题,还出台了相应......


·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在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离婚,这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


·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应该怎么签合同
      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应该怎么签合同一、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应该怎么签合同?一般都是子公司或分公司独立的签合同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1、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


·戒毒保释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戒毒保释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这些深深的毒害者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毒品这一产业链害人不浅。在......


·申请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什么职业,都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必然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而在这种情......


·川沙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川沙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关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具体办法由省、自治......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
      对于员工加班的情况,要是属于自愿加班的话,则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了。现实中......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我们发现,由于在之前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可能对罪犯先行羁押了,那此后如果依法对罪犯做出了量刑处罚的话,此时先前在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