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2、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具体可以和经纪人协商。如果您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帮你把房产证、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3、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保留好中介费的收费凭证,以保障日后维权时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其次购房者应努力与房屋中介公司总部或上层管理人员沟通,协商解决收费争议。二、法律规定的二手房中介要承担哪些责任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3、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购房者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购房者的特别要求,但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通过房产中介来买房,相信这是大部分购房者的选择。一方面是可以从中介那里获知更多的房源信息,另一方面有中介作为居间人对二手房的交易也是有一定的保障。不过既然委托中介来帮助自己购房,那肯定就要支付中介费。通常情况下,二手房中介费都是由买方来承担,至于是房屋总价的2个点还是3个点,这些当事人其实还可以与中介进行谈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乡镇集体企业需要改制的情况下,要面临这非常多的问题,而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您都......


·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二、放弃行为......


·2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担多少债务?
      2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担多少债务?注册资金起一个责任作用,是公司能力的一种体现,比如注册资金为20万元以后要是公司由于负债什么的宣布破产,原来欠......


·一、个人社保补缴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社保补缴操作流程是什么?1、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的操作流程是什么?1、准备证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一、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受理了劳动仲裁开庭多久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多久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朋友或者亲属向自己借钱的情况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朋友或者亲属向自己借钱的情况,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有的人就是借钱不还,到了约定的还钱日期一拖再拖,实在拿这......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


·买卖犯罪既遂未遂并存怎么处理?
      买卖犯罪既遂未遂并存怎么处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


·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