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不可以

老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试用期辞职应注意哪些事项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辞职申请只需说明自己从什么时间开始辞职就行了,最后本人签字,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最好自己留个复印件。无需理由,无需什么格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离职要求,但此时需要在三天后才能走人,换言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内老师也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前通知学校,否则可以导致学校的教学工作出现问题,对于因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损失的,学校可以向老师要求合法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抹灰工程是指用灰浆涂抹墙壁等地方的装饰工程。我国也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


·一、父亲出轨父母要离婚孩子能否要求分割财产?
      一、父亲出轨父母要离婚孩子能否要求分割财产?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


·套牌车在路上出车祸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都要联系相关的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判定相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来进行赔偿。那么如果是套牌车发生了交......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怎么处理?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怎么处理?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没交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


·侵犯到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犯到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


·什么是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一、什么是反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


·被立案侦查了会立即逮捕吗
      一、被立案侦查了会立即逮捕吗?被立案侦查了一般也不会立即逮捕,司法机关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逮捕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


·著作权法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法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方面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


·一、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