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住改非拆迁可以按照商铺补偿吗

住改非拆迁可以按照商铺补偿吗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由此可知,住改非不但不违法,而且在拆迁时,其拆迁补偿应当比普通住宅还高,但具体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是需要考虑实际经营等情况给予相应的收益补偿,具体的规定由地方进行制定。二、住改非补偿方法(一)大多数地方按照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的几年(具体几年,各地不同)以上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二)有地方规定住改非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有些地方规定,在拆迁公告公布前,一段时间以上在经营的,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证件,并能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也有地方表述为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三)参照商业用房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就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以上。对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用房性质权重的拆迁评估价格之和作为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价格;对非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其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采用住宅评估价加营业补助的方法确定,营业补助的标准根据经营年限确定。(四)某一时间节点后的住改非完全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有些地方规定,对住改非房屋的拆迁,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正在经营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操作上则根据住改非的时间在住房评估价值的标准上上浮,但此前提必须是在某一时间节点之前住改非,此时间节点之后除临道路第一层的之外的住改非房屋则一律按照住房性质进行评估补偿。(五)采用混合标准临街底层住改非房屋被拆迁人实际作为门市经营的面积,参照同地段门市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其他住改非房屋货币安置补偿被拆迁人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按住宅评估价格的几倍进行补偿。住改非是指产权登记证明标注为住宅,但是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作为商铺经营,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税务登记的房屋。这类房屋主要是利用特有的地理位置来进行经营的,属于合法的经营场所,因此在征地拆迁时是会给予一定补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告语有版权吗?
      广告语有版权吗?在广告满天飞的现代社会,几乎大街小巷处处都有广告,也许没人会仔细去注意这些东西。但是也有人会有这样的问题,广告语有版权吗?我......


·公寓20年产权到期后还能买吗?
      公寓20年产权到期后还能买吗?产权到期后显然是不可以买的,必须在获得合法的续期后才可以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侵犯职务作品维权办法是什么?
      侵犯职务作品维权办法是什么?职务作品著作权人一定要到版权行政部门登记,版权受到侵犯后,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实施地、......


·遇到法官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
      遇到法官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法官是诉讼过程中的最后判决人,整个案件的最终走向都掌握在他一个人手上,换句话说,法官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决定......


·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各省市乃至国家的GDP都在不断的增长,但是依然会有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企业经营不善,从而不......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对于一些违反了我国行政法规的一些行为。相应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对此予以进行规制的。但是这种归罪......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如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附随义务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附随义务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附随义务不履行的后果是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对给付利益的侵害而应承担之违约责任。可是当被侵害人的固有利益也受到了......


·变更股东的时间周期是多长
      变更股东的时间周期是多长一、股东变更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如何起诉
      无论是从工资待遇还是休息休假方面来说,劳动者与单位所站的立场始终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


·侵犯名誉权纠纷时效是多长
      侵犯名誉权纠纷时效是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