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卖不破租赁-以租抵债可以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以租抵债可以适用吗?
  
  不适用的;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瑕疵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
  
  2、是否适用于“动产”。
  
  “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
  
  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如果这样执行,法院查封的威严则毫无是处,因此关键要看二者哪个成立在先。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若承租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的,则损失应当在承租人或出租人之间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不是每个情况都可以适用的,对于有债务纠纷的一般是不适用于此条款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存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更好处理好双方的租赁关系,从而不受到任何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屋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房屋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1、房屋过户费,80元。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法律上写遗嘱的格式怎么写
      法律上写遗嘱的格式怎么写一、法律上写遗嘱的格式怎么写(一)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一)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


·一、继承老人财产独自赡养老人是否合法?
      一、继承老人财产独自赡养老人是否合法?继承老人财产独自赡养老人是合法的,按照婚姻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由其子女来尽,如果子女死亡......


·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虚假诉讼罪报案书方式有哪些
      虚假诉讼也就是打假官司,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虚假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的行为。当你发现别人虚假诉讼时,该如何举报?那么下面......


·遗赠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
      遗赠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为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一、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


·案件移送管辖多久可以开庭?
      案件移送管辖多久可以开庭?移送管辖后开庭时间由法院确定,通常在立案后二十天左右;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标的额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


·一、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期限是多久?
      一、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期限是多久?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2、这个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