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试用期个人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进行期之后,不可立即走人。需根据有关规定,提前30日内提交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上交。否则,劳动者因个人情况提出指令的,就会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费用。至于辞职后立即走人的情况,一般用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出现。这种情形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知道由于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并且以工作工龄为基准,能领到当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二、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不管单位是否已经按照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的规定,给职员缴纳了社保,对于提出离职请求,并且被受理的,离职手续在办理之后,都不能直接的就走人,还需要按照规定,先交接完自己的工作。对于单位应该缴纳社保,但是却没有缴纳的,此时即使职员已经离职,也必须要按照约定给职员缴纳社保。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骨颈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劳动者们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认定为工伤,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的增强,当我们遇上工伤的时候,首先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做工伤鉴......


·虽然近几年来,人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普遍提升,但是仍然会出现不和
      虽然近几年来,人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普遍提升,但是仍然会出现不和谐的现象,比如诽谤。我们都知道肆意诽谤可构成诽谤罪,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处理维护自......


·刑事应当回避情形主要有哪些
      刑事应当回避情形主要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有谅解书可以减刑多久
      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总是希望能够得到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原谅,然后向法院出具一份刑事谅解书,这样或许法官可以减轻一些处。那么有谅解书可以减刑多久......


·效力待定合同具有的特征有哪几种
      效力待定合同具有的特征有哪几种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是不需要额外的给抚养费用,如果是跟随男方生活,......


·辩护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辩护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


·司法机关是先批捕后逮捕吗?
      一、司法机关是先批捕后逮捕吗?先批捕才能逮捕,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应否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原《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以反诉或抗辩的方式提出关于请求人民法院调减违约金的明确主张即可,并未对其加以更多义务负担。......


·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
      走入一段婚姻,男女双方就应该对这段婚姻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些人在婚姻关系内,但是却在做着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出轨,这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