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职务作品的界定和权利归属是什么?

一、职务作品的界定和权利归属是什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为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在对职务作品的认定中,“职责范围”应予以严格界定,否则,会把众多的个人作品划归到职务作品中,这不仅打击创作者的积极性,而且还是社会利益不公正分配的体现。在判断职务作品的过程中,下面两种因素值得高度重视:职务作品与作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创作。作品的创作不同于产品的生产(制造产品时,制造者可以在一天工作时间届满后便离开岗位,无论工作任务完成与否),作品的创作过程是个连续的心理过程和不断写作过程。二、职务作品的类型有哪些?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综上所述,有些人在任职期间,会有一些发明作品,对职务作品界定有一定的条件和办法,其归属是作品的作者。职务作品和一般和特殊之分,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和单位都可以享有对作品的优先使用权。如果单位想拿到所有权就要征得作者同意并支付一定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用新型申请专利注意事项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


·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怎么收费
      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怎么收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违停应该如何处罚
      违停如何处罚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处罚标准,不同的城市处罚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一、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注册公司原则上必须经......


·股票股东变化什么时候公布?
      一、股票股东变化什么时候公布?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


·司法鉴定起诉时间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说到司法鉴定,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司法鉴定的时间的限制的,在进行鉴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的期限内进行。但是,除此之外,对于司法鉴定起诉......


·如何区分伪证罪与包庇罪
      如何区分伪证罪与包庇罪的?(一)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在正式到工作岗位前,劳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违约行为,那么违反劳动合同......


·公诉自诉案件的区别都有哪些
      公诉自诉案件的区别都有哪些一、公诉自诉案件的区别都有哪些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要同意吗?
      一、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要同意吗?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同意。《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