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方能否不续租?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方能否不续租?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买受人不能代承租人放弃此项权利。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如果租客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让租客腾出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是即使房屋发生买卖,新房东仍然不能把租客赶走,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才能入住,不过在此期间可以收房租。所以,承租人与房东应提前协商好一旦房屋出现买卖应如何处理租赁关系,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赔偿等;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应该了解清楚房屋目前的租赁情况等信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二、哪些情况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除了以上情况,在以下两种情况出现时,新房东也有权要求原租客腾让房屋:如果原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更之日终止。那么房屋通过买卖产权完成变更后,原房东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此时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综上所述,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遭遇房子买卖的情况时,可以选择和新房东续租,继续居住和使用房子。当然,其也可以放弃租赁权,同新房东解约。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下,承租方可以很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关系?
      公司在成立时是需要注册资金的。注册资金的多少决定的公司的大小。可还是有些人有疑问,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关系?在这里,我们就专门查阅资料,为你......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纠纷的环节主要在签署合同方面,为了减少商品房买卖纠纷,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住房......


·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理解?
      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理解?一、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未成年可以当监护人的可能性有多大不可以
      未成年可以当监护人的可能性有多大不可以。我国虽然未明确规定监护人的条件,只规定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学理与实践上监护人都应当是成年......


·怎么处罚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怎么处罚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


·离婚时债务清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债务清偿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


·申请驾照有哪些年龄限制?
      A1驾照目前A1驾照是目前等级最高的驾照类型,可以开国内所有车型。A1驾照的年龄需在26岁到50岁以内,如果是B类驾照驾龄满5年即可升为A1驾照。A2驾照可......


·民事诉讼起诉寄传票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寄传票的方式有哪些民事诉讼起诉寄传票的方式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直......


·一、离婚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来打?
      一、离婚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来打?打离婚官司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是否需要请律师,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自己决定。一般来说,要根据如下情况......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


·关于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
      关于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针对辞退员工1个月代通知金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