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二、婚前财产有哪些(一)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认为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二)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三)婚前投入婚后收益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部分律师在此持有的态度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四)婚前财产界定的时间标准以颁发结婚证为时间临界点。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即,1994年之前存在事实婚姻说法,那么,这个临界点将依据事实婚姻形成之时来定。补办结婚证的,依据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定。根据目前的规定来看,属于夫妻婚前财产的部分,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即使结婚多年,该部分财产也是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不能对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分割。至于对婚前财产的判断点,一般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人的权利,依《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享有请求支付报酬权和还居间活动费用权。  一、请求支付报酬权。  《合同法》......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有哪些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有哪些产权?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


·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吗
      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吗我国很多意思相近的词语,实际上运用到法律层面来说,表达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就比如说我国公司法当中规定的所谓的公......


·交通事故一般法院处理多久,要注意什么?
      随着现代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车开车。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经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发生一些严重的交通......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并没有立即支付员工......


·委托贷款合同的结构写法是什么?
      委托贷款合同的结构写法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死捧“铁饭碗”而选择投身商海打拼出一片天地,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家境殷实可以......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吗?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期间可以分成约定和法定两种。前者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彩礼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彩礼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有如下情形,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规定是怎样的?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是三年。《民法典》(2021.01.01生效)对遗嘱纠纷的处理年限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


·青岛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青岛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青岛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展自然有不俗的表现。但为了青岛的各片区能有全面的现代化发展,走拆迁重建......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就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交纳。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房屋买卖的费用其实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