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嘱见证无发票遗嘱是否有效?

一、遗嘱见证无发票遗嘱是否有效?遗嘱见证无发票遗嘱也是有效的,我国《继承法》对代书人的资格问题进行了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可见代书人与见证人的资格要求一致,具体来说:1、遗嘱代书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作为遗嘱代书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2、遗嘱代书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代书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二、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在任何情况下,发票和遗嘱之间都没有直接的关系,一般遗嘱需要有见证人的话,应该是这份遗嘱是让别人代写的,如果当事人自己清楚的话根本就不需要存在所谓的见证人。让人代书遗嘱,肯定是需要给当事人支付代书费的,开不开发票没有强制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从公司辞职交违约金吗
      从公司辞职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火葬场收费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火葬场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国近年来推行火葬的制度,其目的就在于介于资源,保护生态的环境,革除以前丧葬的陋习,促进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


·酒驾不捉现行能定罪吗?
      酒驾不捉现行能定罪吗?一、酒驾不捉现行能定罪吗只要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交警调取监控视频是无法作为认定司机酒驾的直接证据,只是起到辅佐的......


·单位中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单位中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公司法人非法变更需要怎样处理
      公司法人变更后出问题如何处理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


·美术著作权说明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美术著作权说明书要包括什么内容?主要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这3方面着手写。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


·一、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子吗,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子吗,流程是什么?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子的。其流程是:1、购房者先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自己的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相同商标”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相同,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何书写?
      我们可以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是可以进行租赁,转让或者转包的形式进行获利,承包的一方在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也要与受让方签订合法......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