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租赁抵债与买卖不破租赁关系是什么?

一、租赁抵债与买卖不破租赁关系是什么?
  
  不可以。根据《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215号】规定: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此外,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系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租赁物的所有权被出租人以赠送或出售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受让租赁物的人须继续履行该租赁物上的已经设定的租赁合同。同时,在抵押关系中,亦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第190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非住宅房屋时案外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第二条:“执行机构审查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如何把握标准?
  
  答:执行机构一般作形式审查,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自认或者有其他明确的证据证明租赁合同为虚假,或者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担保、房屋使用权抵债等关系的,对租赁合同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对于租金抵债的情形只适用于房屋的所有权还在债务人手中,如果是房屋所有权进行变更的话那么就不存在进行租赁抵债,因为租赁抵债和其他的房屋租赁不一样。因为租赁抵债并不存在事实交易,所以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


·不能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能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一、不能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一、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1、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


·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当中,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话,法官最后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判决,而当事人就可以拿着这份离婚判决书办了离婚手续。那要是离婚判决书丢了怎......


·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
      一、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能否包括国有单位,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认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


·遗嘱见证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规定的遗嘱继承方式是比较多的,而这其中有一些遗嘱方式是需要有见证人在场的。但实践中,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遗嘱见证人,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


·哪些诉讼法律文书需要送达
      哪些诉讼法律文书需要送达(一)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分为三部分: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1、当事人基本情况:这个内容简单的说就是谁告了你......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了解法律法规,才能让我们做事有一个准则。特别是债权债务转移更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因为这关系着您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


·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


·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
      我们买房的人都拥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子的产权证书还有一个就是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二者缺一不可。那么关于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农村在房产证还......


·法院离婚财产总额计算为20万诉讼费是多少
      法院离婚财产总额计算为20万诉讼费是多少一、法院离婚财产总额计算为20万诉讼费是多少?离婚请求法院分割的财产总额为20万元的话诉讼费是50~300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