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动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动产吗?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
  
  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
  
  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
  
  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
  
  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二、 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
  
  (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
  
  (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
  
  以上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动产的原因,其中对于破产财产也是不可以适用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是否适用,对于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应当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或者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婚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重婚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重婚的处理程序是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活动必须要有一份起诉状证明,确实是存在这样的一种事实。第一,对重婚犯罪......


·泰安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五险一金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了解清楚我们的五险一金对我们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社保的朋友查查不知道该怎么查询五险一金,但是,学会查询五险一金......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


·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的理由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一方出轨导致的感情破裂。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最关键的事情就是把离婚财产分割好,以免引发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相应的罪名来进行规制,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贷款诈骗罪,当然,有......


·没有通知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怎样计算的
      一、没有通知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怎样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一、电瓶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电瓶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醉酒驾驶非超标电动自行车,违反者处以50元罚款。而且,发......


·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会优先考虑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会去申请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即使是起诉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不应该,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


·2023年怎么对商标提出异议
      2018年怎么对商标提出异议(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


·工程偷工减料定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