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只要存在招摇撞骗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判罚,所以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还需要区分与诈骗罪的相关认定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我们知道一旦触犯刑法,便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一旦决定,法院会以一公文公示,这就是总所周知的刑事判决书。将在本......


·社会抚养费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孩子本身就要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收入状况的,现在仍然有很多的农村地区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为了要到所谓的男孩,超生五六胎的这种情况都非......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一、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1、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


·无证驾驶顶包交强险理赔吗
      无证驾驶顶包交强险理赔吗一、无证驾驶顶包交强险理赔吗无证驾驶的话,交强险是理赔,由原车主的交强险承担赔付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什么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什么作用?一、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什么作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作用如下所述:1、股东身份权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


·一方有外遇离婚该怎么判?
      在一方有外遇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因而选择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并且我们总结了一下此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居多。那实践中要是一方有外遇......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


·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在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是不可以进行更改的,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一定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情况下,则需要实现向法院申请并......


·监狱犯人出狱时给多少钱
      一、在我国监狱犯人出狱时给多钱?服刑人员释放时给的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家属会见款及亲戚朋友的汇款。二是服刑人员改造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自己服刑......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限了怎么办?
      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任何人不得私自享有,但是为了生产建设的需要,国家规定了土地的管理法规,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