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你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既然签订了相关的合同。那么租户和出租方都应该遵守合同上面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违约情况的话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上面的违约条例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认为没有违反合同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虐待罪的刑罚规定是什么
      关于虐待罪的刑罚规定是什么一、关于虐待罪的刑罚规定是什么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要想开车上路必须首先取得驾驶证,否则就是无证驾驶要被处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交通安全考虑,即使已经会开车但是缺乏制度约束只会......


·女方放弃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
      女方放弃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女方放弃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协议人为明确婚前......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产权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


·房屋买卖暂时不过户协议可以签吗?
      房屋买卖暂时不过户协议可以签吗?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签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量刑处罚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量刑处罚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这也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要求。建设工程只有符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的、经过验收合格的,才可以......


·合同终止后怎么办
      合同终止后怎么办一、合同终止后怎么办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


·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程序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程序中注意事项有哪些技术转让合同是涉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类合同,它是指一方将其所有或者掌握的技术让与另一使用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