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出租人以承租人注销解除合同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出租人以承租人注销解除合同是属于合法的吗?
  
  不合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违约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出租人想要注销合同,那么是不能以承租人的名义来进行解除,这种行为完全是破坏了他人的利益,如果承租人在知情之后,就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解除合同是双方拥有的权利,但是也需要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第一首要推动力和长久持续推动力。企业能否秩序稳定的壮大发展主要取决......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是判断一个工程建设好坏的重要判断标准。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它分为好几个方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方面。主要......


·商标补正回文抢注是否会被判刑
      商标补正回文抢注是否会被判刑?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


·移送起诉告知书内容具体有哪些
      一,移送起诉告知书内容具体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


·行政诉讼判决情形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行政诉讼判决情形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一、行政诉讼判决情形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行政诉讼判决情形可以分维持原判决、改判、撤销、变更或者重审等。......


·一、婚姻法中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姻法中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中财产需要平等分割,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


·随着网络日益完善发达,给人们带来方便像上网购物已经成了大家主
      随着网络日益完善发达,给人们带来方便像上网购物已经成了您主流的消费习惯,网络带来的便捷同时也带了一些危机风险。比如,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骗......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一、在调解程序中,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


·工伤认定后怎么赔偿才好
      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如果确认构成工伤的话,紧接着就需要对受伤职工进行伤残鉴定,了解清楚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才可以据此作出相应的赔偿。那实践中,......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