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会产生买卖不破租赁恶意利用吗?

会产生买卖不破租赁恶意利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可能被被执行人恶意利用,与第三人串通建立虚假租赁关系规避执行或者与其他债权人签订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担保等性质的合同以损害其他债权人、房屋竞买人利益。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里规定的规则是:
  
  1、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2、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两个例外:一是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对抗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可以买到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实际占有,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
  
  3、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时就约定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约束的,即约定只要卖房就解除租赁合同的,那等于约定了一个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然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综上所述,对于买卖不破租赁是很有可能被恶意利用的,会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然后通过建立虚假的租赁关系来维护自己不正当的权益,是会损害到其他债权人,还有房屋买售人的合法权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
      若夫妻因为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此时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则可以不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要是有子女,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这种情况下若不处理子女抚......


·在农村住宅被人侵占怎么办
      在农村住宅被人侵占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


·?
      ?一、按揭房因离婚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


·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什么?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需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


·监护权
      监护权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儿子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监护权。二、抚养费由双方已协商决定,乙方除自愿以外均不向甲方做出任何经济支付或补偿......


·行政上诉答辩状的格式
      行政上诉答辩状的格式我们可能常常在新闻中或者是电视剧中,遇到例如"行政上诉答辩状"这样的词语.那么我们知道要怎样写一篇行政上诉答辩状吗?可能我们会......


·私刻公章罪怎么进行处罚
      公章可以说是法人代表的标志,若开设公司则需要到正规的地方刻公章,并还需要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但现实中却有人私刻公章,若这样的行......


·违章可以在异地处理吗?
      交通违章对于每个私家车主来说都是会收到的交通处罚,这类处罚都是由于交通驾驶者本身自己造成的违规交通。这类事件的处理都是由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


·贩毒案中级法院会判几年?
      贩毒案中级法院会判几年?一、贩毒案中级法院会判几年?贩毒案中级法院会判五年左右,《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


·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新三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事物。在过去,旧三板上市的挂牌企业只能是中关村的非上市公司,但是为了扶持......


·不能协商分割遗产如何调解
      一、不能协商分割遗产如何调解?1、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