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随时辞职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随时辞职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不可随时辞职,如果没有和该单位约定了聘用期,在试用期内是可以辞职的。如果约定了聘用期,并单独约定聘用期内不能辞职,则不能辞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待遇规定:
  
  (一)试用期工资
  
  机关新参加(录用)工作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1、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按附表一执行。
  
  2、其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二)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
  
  1、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附表一执行。
  
  2、其他新录用人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在试用期内,是可以提出离职请求的,但是并非是可以随时离职,而必须要按照当初签署的劳动合同,先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之后,才可以结束劳动关系。对于约定经可以随时离职的,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请求之后,也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工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
      职工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三款,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而受到的暴力的暴力等意外伤害应......


·检察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管职责有哪些?
      检察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管职责有哪些?一、检察院对被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管职责有哪些?一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地皮买卖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以下简称甲......


·我国深圳土地使用费怎么算
      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包括依靠国有土地资源而获取的收益的,因为我国民众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的时候不是无偿的,提到土地使用费,其实就是......


·2023缓刑中最轻的是多久?
      缓刑中最轻的是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


·一、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还有年终奖么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还有年终奖么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退吗?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即可,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写?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写?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之后,财产公证应当向下述书写: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


·撞了人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撞了人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一、撞了人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第一种、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


·生育保险停缴多久失效
      生育险停缴三个月之后失效,如果停缴的三个月内,补齐生育险,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1、职工生育保险只要当事人在生育子女前,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