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是在合同法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所以汽车也应当适用。更何况,汽车的买卖是登记对抗主义,如果未经登记,即使不援引买卖不破租赁,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承租人)。
  
  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依其租赁使用权,可以对抗他人,其中包括作为出租人的所有人。在出租物买卖的情况下,租赁合同不受影响,买受人即新的所有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出租人,除非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卖房子需要通知承租人吗?
  
  《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这样法律条款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房屋承租人利益的特殊保护。如果房屋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的话,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已办理过户,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四、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力怎样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的限制是当事人如果有约定那么要受到限制。如果已经抵押或者是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候,也受限制。但是如果是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时候,出租人想要要卖房子那么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时间把房屋找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行为侵犯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和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为刑法所不容,予以重点打击。那我国对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对于民法典一百八十七条的解释内容有哪些
      对于民法典一百八十七条的解释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什么内容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对于......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


·受理了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撤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


·个人信息泄露应该怎么办
      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2、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


·一、驾驶证暂扣期间是否赔偿交强险?
      一、驾驶证暂扣期间是否赔偿交强险?驾驶证暂扣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也会赔偿,因为这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意定监护协议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意定监护协议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现......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股东和法人的地位概念应该是差不多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如果出了问题主要是由谁来负责呢?......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限制有哪些?
      工程一般在工程开始之前就会提前计划好工程项目。所以如果出现工程项目变更,这时候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修改,所以法律规定工程变更可以获得索赔,那......


·一、小时工的劳动合同撰写应该怎么写?
      一、小时工的劳动合同撰写应该怎么写?小时工的劳动合同撰写应该写清楚具体的合同的期限,比如说担任临时岗位的具体时间,还有就是乙方所工作的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