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办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夫妻办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二、哪一种离婚方式更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而离婚。协议离婚方式与诉讼离婚方式的比较:协议离婚:(一)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二)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三)速度快,费用省;(四)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常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可能会比较麻烦。诉讼离婚:(一)只要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三)法院审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会在两至三个月内审结(视法院办案效率而定,也有的会在一个月左右结案)(四)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处理,则诉讼费可能会比较高;(五)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但是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方便,可以在经常居住地通过法院办理,以调解的方式离婚)离婚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选择。夫妻中,要是有一方想要离婚,并且另一方也同意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协商约定,达成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就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若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就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取离婚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一、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若是车辆年检逾期依旧可以延期进行车检,车辆过期,交警查扣会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在检验有......


·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方式。在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所定的给予其他股东2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可适用《拍卖规定》第十四条,即......


·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人们在工作期间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有损害的,属于工伤。但是并不是说人们说自己是因为工作时间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的,是需要人们去......


·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征地补偿相关规定,这是对于甘肃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一次更新。相信很多的武......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


·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发展,时代进步,车辆出行成了唯一交通工具,但也成为了道路交通的马路杀手,而我们又无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在我们身边已是......


·离婚后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个人会因为一些活动或者项目临时征用一部分土地。那么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是否应当在这个过程中获得补偿呢?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又是什......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一)催告程序1、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


·需要在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吗,要在多长时间内申请
      如果在公司或者是工地上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自己受到了伤害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比较的熟悉的,但是对于伤残的问题,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