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的是对哪些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未遂犯的处罚。
  
  因此,人民法院在对未遂犯科刑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不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按照处罚既遂犯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未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 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
  
  (二)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例如,以刀杀人,将人砍伤后被行人抓住。如果不被抓住,完全有可能把人杀死,这就是能犯未遂。
  
  2、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不能完成犯罪,不可能达到既遂,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产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犯罪结果的工具,以致犯罪未得逞。
  
  二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当时并不存在,或因具有某种属性而不能达到犯罪既遂。
  
  在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之后,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的,一般可以成立犯罪未遂。而要是在这阶段,是因为行为人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犯罪的,则可以认定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对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都不会那么重,但相比而言,对中止犯的处罚要更轻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诉讼律师收费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律师收费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离婚诉讼律师收费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委托方:地址:电话:受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地址:电......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


·杭州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杭州医疗纠纷赔偿标准《2016年杭州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例细则》一、未构成伤残和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新股东是否承担原债务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


·武汉公司变更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武汉公司变更注销需要哪些资料?武汉公司注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先到你工商注册所在的工商部门备案,登报,你带股东会决议,经办人身份证,公章到......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死刑是指利用法律的权力,合法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的一种刑法,是我国最严厉的刑法,一般适用于犯处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虽然对于严重罪行的定义有很多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其使用和规划上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农村土地作为集体经济里的一部分,与每个农民的利......


·诈骗多钱够刑事立案
      一般来说,被骗数额达到3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有关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
      有关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一、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


·取保候审期满可规定自动失效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期满可规定自动失效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取保候审期满会自动失效吗?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


·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一、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法律的规定是书面放弃,在书面声明上签名或按手印都可以,但必须要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