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安置补偿协议签了好几年,还没拿到安置房和补偿款,怎么办?

一、安置补偿协议签了好几年,还没拿到安置房和补偿款,怎么办?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好几年后,被征收人没有拿到征收补偿款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征用土地的程序:  1、申请选址。  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进行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2、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  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的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定初步协议。  3、核定用地面积。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经批准后,用地单位持有关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布置图或建设用地图,向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正式申报建设用地面积,按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核定后,在土地管理机关主持下,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协议。  4、划拨土地。  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根据计划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  如果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去了解,可通过各个平台进行法律的学习,千万不能因为不了解法律而错过了维护自己利益的机会,在知道自己要被拆迁的时候,就应该对此法律进行普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后,最放不下的应该是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在解决子女抚养的时候,最好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对于孩子来说也是有利的。当然,为了防止今后发生......


·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绝对不允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危害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随着现在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频发,一方面来说破坏了对......


·养老保险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一项制度
      养老保险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一项制度,社保缴纳的年份越长,金额越多,那么最终享受的待遇则越高。社保是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保障,因此必须按时......


·吸毒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严禁吸毒、贩毒。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以减少社会上吸毒贩毒事件的发生。可是,普通民众对于有关法律内容不很了解......


·申诉书模板是怎么样的,申诉的理由有哪些
      申诉书模板是怎么样的,申诉的理由有哪些申诉书是不服生效裁决书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文书,不过申诉书是有严格的格式要求,而且申诉的主体也有特殊要求,......


·民事诉讼请求所在地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所在地法院是怎样规定的(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多久?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多久?1、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五年左右,具体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


·起诉离婚费是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费是多少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


·退侦有不起诉的可能吗?
      退侦有不起诉的可能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证据还是不足的,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中华人......


·肇事逃逸要注销驾照吗?
      肇事逃逸要注销驾照吗?看实际情况;1、轻微刮蹭肇事逃逸,属于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交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