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的旧城改造政策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立了人们完善的物质生活环境,不过这就涉及到一个旧城改造补助的标准问题了,不可能所有钱都是政府出也不可能说白拿老百姓的房,所以就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策。
  
  那么下面是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4、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
  
    5、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
  
    在房子建设过程中人们是需要居住的,而这段时间也是会有补助的,国家还是比较人性化的,而这个补助的标准就是住宅用户的话每月会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过度期间租金补助。
  
    商业用户的话每月会给予每平方米70元的过渡期租金补助。计补日期从被拆迁房屋交付开发商之日起至回迁安置房交付之日止,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进行支付,按季度支付。
  
    旧城改造旧是指的城区局部或者整个地区有步骤的改造或者更新老城市的全部老物质建筑,一次建立更好的生活环境,旧城改造能建立更好的劳动、生活、休息条件。这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立了人们完善的物质生活环境,不过这就涉及到一个旧城改造补助的标准问题了
  
    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在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
  
    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一般对于棚户区改造,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相加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能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规定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旧城改造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改造补偿,因为建筑的性质不同,所以在改造时补偿标准也不同,在改造前,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地了解,对补偿费用,补偿内容要明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应该怎样进行办理
      一、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应该怎样进行办理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证据可以帮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证据可以帮助人们还原案件事实,它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根据。针对......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第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第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无证驾驶当场拘留吗
      无证驾驶不会当场拘留的,让你主动去接受处理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


·合同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吗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时候,通常都是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但实践中,合同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


·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夫妻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1、公司倒闭一般都有外债,不会单单只欠员工工资,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向......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变更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当然......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分别是什么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私人借贷成为民间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其实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