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会计试用期6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会计试用期6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者权利有哪些?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只有在用人单位出现过错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双方协商不一致,不能解决问题时,就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单位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搬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搬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一般,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他人土地之后,需要给予被征收土地的人以一定的财产补偿,那么我国的搬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呢?我国......


·最新结婚保证书是怎样的结婚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并不禁
      最新结婚保证书是怎样的结婚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并不禁止夫妻双方签订婚姻保证书,所以婚姻保证书的本身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而且夫妻......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一、改变土地用途违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


·如何对走私淫秽物品罪处罚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构成走私淫秽物......


·未成年犯罪会留案底吗 案底能不能被撤销
      未成年犯罪会留案底吗案底能不能被撤销为了避免犯罪者的再次犯罪或再次犯罪量刑时有所依据,司法机关会对犯罪者的过往犯罪记录进行保留,也就是俗称的......


·一、婚姻无效要回彩礼是否属于合法?
      一、婚姻无效要回彩礼是否属于合法?婚姻无效要回彩礼是属于合法的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公民在遭受行政行为的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赔偿诉讼有一定的时效,那么,行......


·检察院批捕程序是多久?
      一、检察院批捕程序是多久?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申请专利的技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受让......


·检察院要怎么样才批捕?
      一、检察院要怎么样才批捕?只要案件的证据全部齐全检察院就可以作出批捕的决定。检察院批捕要七天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