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一、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解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对已经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是产权调换两种方试。  1、选择货币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曾不止一次的说过,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简单通俗点来讲就是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2、选择产权调换的  产权调换必须是拆一还一的原则,这也是最低的标准。但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其补偿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按照1:1.2,有的则是按照1:1.5。但选择产权调换的,得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低于1:1的补偿标准,那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政府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拆迁奖励,但老百姓应当要注意,如果奖励设置过高,甚至是高于房屋价值的的奖励,就要保持清醒了,很有可能这些奖励本身就是合理补偿中的一部分。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对于拆迁高奖励的诞生,一定要拿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作一个衡量,看看是否能够满足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  “无证不等于违建: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二、以下几种情况,无证房也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1、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在当时只需要相关的建房许可证就可建房,如果以现行法规定为依据将其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此类无证房屋应给予全额补偿。  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因法制不够健全导致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此类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3、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任何地方的房屋在进行拆迁时都不得低于原本的生活保障,而且补偿是可以进行协商的,所以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协商,不满意条款,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可以保障你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行为的时候,司机只要涉嫌醉驾,那
      我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行为的时候,司机只要涉嫌醉驾,那么交警部门肯定是要扣留车辆,并且要将司机带到指定地点约束至酒清醒的。所以有些醉驾......


·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
      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一、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那一级部门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


·如何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如何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如何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一)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2)申请人的......


·交通事故对方定残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定残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一、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劳动机械材料定额,动态机价表。水利水电工程培养具有水利水电工......


·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有哪些进行房屋登记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的确权,一般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才能从法律上面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


·侵权的法律案例是什么?
      侵权的法律案例是什么样子的侵权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而侵权的法律案例更是层出不穷。每一个侵权案子特点都是鲜明的。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侵权的案例很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多少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多少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其实我国关于醉驾的规定已经成了一个老生常谈的法律问题了
      其实我国关于醉驾的规定已经成了一个老生常谈的法律问题了,而且我们从来都不认为涉嫌醉驾的这些司机连最基本的醉驾违法的道理都不懂。也只不过是在被......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什么具有工程发包资格以及有能力支付工程价款的当事人和合法将当事人的这些资格取得了的继承人就是发包人,发包人有时被称为发......


·一、婚礼后女方悔婚男方索还彩礼,是否能要回?
      一、婚礼后女方悔婚男方索还彩礼,是否能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