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同时有犯,可以数罪并罚吗?

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同时有犯,可以数罪并罚吗?是可以的;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69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70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71条)二、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1.各国刑法所采取的原则主要有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折中原则(混合原则)2.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2016年1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对于数罪并罚的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实践中存在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刑期的情形。对此,有观点认为,个罪改判无罪但非完全无罪,不属于无罪被羁押,不符合“无罪羁押赔偿”原则,不应予以赔偿;另有观点则认为应予赔偿。这则司法解释对此争议问题予以明确,其中第六条规定:“数罪并罚的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公民对超期监禁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决定予以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两者是同的独立的罪行,而且在处罚的时候也会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判刑,如果同时有犯的话,只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是会被实施数罪并罚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它的法律依据,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针对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笔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针对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笔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


·捕捉水生野生动物犯法吗
      捕捉水生野生动物犯法吗?捉水生野生动物是犯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


·行政处罚法的时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法的时限是多久?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时效问题是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内......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本人签名有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本人签名有效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


·个人股权转让变更是怎样的
      个人股权转让变更是怎样的一、个人股权转让变更(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


·一、醉驾处罚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


·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
      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一、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辩护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
      当代社会,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入职的话当然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