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发商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否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你若想单方面要求开发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回购房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你对开发商交房进行了合理催告。(2)开发商在经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及时交房。(3)你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未有关于房屋解除合同的特别规定。如若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你有权单方面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其退还你所交的购房款。由此可见,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作为购房者并不能立即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逾期交房购房者如何维权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具体如下:(一)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二)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三)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四)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五)当迟延交房发生后,购房人在一年之内都没有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的,视为其放弃解除权的行使。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从该合同生效开始,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作为其中的卖方,必然要按照约定交房给买方才行,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卖方逾期交房的情况下,买方也不能说马上就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此时可以先催告卖方,但如果对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履行交房义务的话,那此时才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的认定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的认定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


·离婚判决债务承担是怎样的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离婚判决债务承担是怎样的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安监局罚是不可以减免的,但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


·一、叔立遗嘱侄子可以当证明人吗?
      一、叔立遗嘱侄子可以当证明人吗?叔立遗嘱侄子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当证明人,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证遗嘱,一类是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也就是民间所说......


·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有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抚......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有多项法律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甚至有的中介公司专门给单位招聘童工,对于这些无......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能注册的,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


·自诉案件起诉所需材料是什么
      自诉案件起诉所需材料是什么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非法集资上亿判多少年才是对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进行金钱、股票等形式的集资。非法集资在法律中的刑罚是根据集资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分类的,那么,非法集资......


·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做?
      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做?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


·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法中肯定是要对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进行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