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嘱格式不对有问题吗?

一、遗嘱格式不对有问题吗?
  
  遗嘱在法律上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只需要对主要内容进行明确即可,主要内容包括: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中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有效性是遗嘱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对遗嘱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应当聘请专业的人士来进行处理,以避免遗嘱在认定的过程中,出现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续展公告被异议是怎么回事?
      商标续展公告被异议是怎么回事?被提异议就是您的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您的商标有异议存在的,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


·诉讼标的金额认定是怎样的
      诉讼标的金额认定是怎样的诉讼标的金额是根据民事纠纷涉及到的财产纠纷来确定的,法院诉讼标的金额在一千元左右,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条当事......


·退侦和退查的区别有吗?
      一、退侦和退查的区别有吗?没有区别,只是两种叫法,是检察院将案件材料退回刑事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完毕,证据确实充分的,再移送检察院......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一、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1、实际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可以发现......


·劳动关系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在具体实际中,经常有劳动者由于工伤事故赔偿、工资待遇标准、休假计算时间等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和纠纷,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诉诸法院,在......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一般来说,我们签署合同,会在合同条款中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是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因为以后一旦有纠纷,其也是确定......


·拆迁法律服务内容
      (一)审查拆迁人的拆迁行为1、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2、核实拆迁人是否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是怎样的?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是怎样的?在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除了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外,公民也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力,在收到公民的申请书后信息公......


·一、离婚和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
      一、离婚和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


·我国吸毒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吸毒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且就现在我国检察机关查处吸毒案件的结果来看,吸毒人群有整体年轻化的趋势,这一点为我国的缉毒工作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