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属于自然人。
  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
  自然人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特征:
  1、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2、自然人主体资格的平等性。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三、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有何特别之处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很简单明确的,只是自然人直接的借款有更多的随意性和人情纠纷在里面,这样就更容易发生纠纷。在发生纠纷时我们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做保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做保姆赔偿标准是什么?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


·侵犯名誉权起诉证据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起诉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一、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拒付抚养费起诉状需要包括那些内容
      拒付抚养费起诉状需要包括那些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


·《公司法》对外借款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外借款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在运营过程当中,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免不了需要向他人进行借款来进行公司暂时性的资金上的周转。一般都是存在借款和......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书写?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常见,近几年数据显示离婚率逐渐增加,家庭的和谐是每个人追求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已用离婚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而离婚......


·公司法人最多能有几个?
      公司法人是一种组织形式,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一个人,而是资格团体组织,法人通常会有一个法人代表。那么通常所说的公司......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缴费单位和......


·强制猥亵与一般猥亵的区别是什么
      一、强制猥亵与一般猥亵的区别是什么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


·使用小轿车带客有错吗?
      一、用小轿车带客有错吗?没有错,超员违法。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量刑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量刑区别是什么?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量刑区别是犯罪未遂比犯罪既遂轻,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