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国内外对于伪证罪的规定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定也不同。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及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作伪证是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对于作伪证,我国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因为做伪证可能会导致破案的方向造成错误。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以暴力的方式阻止证人进行作证的话,也会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生和男生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
      女生和男生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发明专利年费减免后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
      一、发明专利年费减免后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年费减免后多少钱的规定是:公布印刷费50元无减缴优惠,对于符合减缴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减缴申......


·交房时怎样才算交付使用
      交房时怎样才算交付使用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出卖人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该义务是否是随着主义务一起产生的,主要区别如下: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


·非法集资中的介绍人承担何种责任?
      大型非法集资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需要有写假合同的人、介绍人等,因此非法集资大部分是单位犯罪。介绍人在非法集资中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定义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定义是什么?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


·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在尚未作出最终的判决之前,其实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在提出了申请之后,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还是要看具......


·一、二手房过户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核实房屋情况。了解房屋自然情况,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