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侵犯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二、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二)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4、被侵权者在三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对他人名誉权的侵权,也就是人身侵权的一种。近年来名誉权的侵权纠纷案件发生的比较多,而对于被侵权人而言,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权,必然首先就要确定,自己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哪里的法院对名誉侵权案件享有管辖权。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此时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的任何一家继承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公司经营而发生债务关系,但是往往因债务关系而出现扯皮的现象也不少,其中债务转移所引发......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由于负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存在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其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时,受领方......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金额?
      对于保险的全部责任以及主要责任如何赔付,这个问题通常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在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我们双方都想私下解决,那么跟保险赔付就没有......


·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有几种方式?
      受行政复议有很多种决定的方式,但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有几种。税务复议机关需要对税务案件进行审理。然后依照相关的法律,对当事人......


·两男子打砸宾馆怎么处罚?
      在之前的一则新闻报道中,提到两个男子因住宿问题和老板娘发生冲突,便叫来多人对宾馆实行打砸,严重损害了宾馆的设施,导致宾馆无法正常营业。当地警......


·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作用?
      很多人之所以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为了某种特定利益的实现,通常都是金钱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比较常见的是非法集资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


·没解原劳动关系又安排到新用人单位违法吗?
      很多人在原单位挂职,然后去新单位工作。去新单位工作需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在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很多人担心拥有两份劳动合同违法法规,怕被......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