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你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商铺租赁之前,租赁双方就已经签署好了租赁合同。所以对于合同内容双方是都不能够进行违背的。如果一方有违背情况产生的话,只能够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对于赔偿方面有争议的话,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约定,同时规定了不能随便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次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次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医疗事故时常会发生,他主要的是因为医疗工作人员的疏忽和一些其他的原因所造成的一种医疗上的事故,对于医疗......


·股权投资骗局怎么判断
      股权投资骗局怎么判断股权投资骗局怎么判断1、它们的名字试图粗暴的给人以安全感骗子公司的名字,一种是其使用定语都非常粗暴,其目的是让别人觉得它非......


·侵权责任法上无过错责任有那些
      民法典上无过错责任有那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的......


·一、车库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车库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因为承租人租赁在先,所以在租赁期限内,即使开发商已经出售了该车位,也不能对抗承租人对该车位的使用,也就......


·行政强制措施可否提行政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可否提行政复议?一、行政强制措施可否提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


·法律上规定汽车年检时间提前几天
      法律上规定汽车年检时间提前几天一、法律上规定汽车年检时间提前几天?汽车年检是可以提前90天的,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


·一、只有块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只有块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寻衅滋事可以取保候审吗
      寻衅滋事罪,只要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