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福建省2014年出台了《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其内容较为全面。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标准必须按照该《办法》的相关细则衡量。因此对于从事此类型的企业来说熟知其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你知道《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吗?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仔细为您解答。
  
  《福建省建筑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范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考评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考评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工作。
  
  第四条 省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企业(项目)考评委员会,负责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考评。
  
  第五条 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按年度对已竣工项目组织考评,每年考评一次,考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每年3月31日前根据上一年度考评情况制定公布当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
  
  第六条 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考评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考评与日常考核、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 省厅发文公布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结果,并对参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并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规定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章 登 记
  
  第八条 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 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列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建项目”)。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提交以下电子文档材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申报登记表》(附表1);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监管系统”自动归集);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
  
  第十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上申报登记,列入创建项目。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一条 申报项目经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列入创建项目的,应在工地醒目位置挂设“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附表4),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创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并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共同做好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创建项目监督的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闽建〔2014〕18号)出具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十四条 创建项目省厅将结合日常巡查督查或专门成立考核组,对每个创建项目的创建过程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考核,考核组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施工现场创建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发现存在否决项(附表2)的,将取消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
  
  第四章 推 荐
  
  第十五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创建项目的创建情况及当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推荐参与当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的建筑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参评项目”)。推荐的参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和要求;
  
  (二)项目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为优良;
  
  (三)项目的考评主体对本项目的考评结果为合格;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应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实行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
  
  (五)应建立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对模板、外脚手架、钢筋安装、砌体以及屋面、外墙、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试验段等各道工序做法进行施工现场实体样板展示。
  
  第十六条 创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加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并应及时实施摘牌处理: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使用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设施的;
  
  (三)因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责令全面停工改正或2次及以上责令局部停工改正的;
  
  (四)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动态记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
  
  第十七条 经推荐的参评项目,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一式四份(附表3);
  
  (二)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自评结果(复印件);
  
  (四)项目考评主体的考评结果告知书(复印件);
  
  (五)反映施工全过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光盘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应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如现场照片或录像),制作成PPT格式文件,刻录至光盘。(光盘表面须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及联系人)。
  
  PPT格式文件材料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施工各阶段现场总体形象和工程项目概况;
  
  2、安全施工
  
  (1)基坑:基坑支护、基坑集(排)水、基坑临边防护;
  
  (2)外架:落地架基础、架体立杆间距、扫地杆、悬挑架的悬挑梁设置及锚固、外架整体形象、架体与主体间的防护、脚手板、连墙件、密目网、剪刀撑设置;
  
  (3)模板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基础、扫地杆、水平杆及剪刀撑设置情况、主次梁和板立杆顶部可调支托设置;
  
  (4)施工升降机: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进料口防护、卸料平台防护、卸料平台脚手板及临边防护;
  
  (5)塔吊: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塔吊转料平台;
  
  (6)施工用电:三级配电情况、线路架设、用电防护;
  
  (7)安全通道、楼层、楼梯间、电梯井口和预留洞口防护,钢筋加工棚等。
  
  (8)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消防制度、设施和器材);临时设施活动板房使用的彩钢夹芯板。
  
  3、文明施工
  
  (1)围档(墙)、大门、门卫室、洗车台、排水沟、集水井、创建工程牌匾、五牌一图、导向牌、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安全标识牌、宣传栏;
  
  (2)场地及道路硬化、环境卫生、材料堆放;
  
  (3)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吸烟及饮水点等(受场地限制,临时设施中的宿舍、食堂、沐浴室未设置的可以不提供图片);
  
  项目施工现场图片应如实反映现场施工场景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不得引用、抄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创建项目创建过程的检查指导,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进行监督考核,对本辖区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并提出初评意见,并按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每年集中向省厅工程处报送一次,其中附表3还应通过“工程项目监管系统”报送电子文档,时间为当年12月10日至31日。
  
  第五章 考 评
  
  第十九条 收到各地报送的参评项目申报材料后,省厅省级标准化优良企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省厅考核组现场考核情况以及项目申报材料,提出考评意见;
  
  第二十条 对拟评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由省厅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于次年2月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实事求是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对违反者予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撤销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称号,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颁发之日起省厅不再评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改为考评“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原《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建〔2011〕9号)、《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闽建建〔2011〕10号)、《关于省级示范工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建建〔2012〕1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于颁布,并于开始实施,因此对于从事此行业的企业来说熟知其规则是至关重要的,实施的《办法》包括了总则部分的原则内容、登记、标准的考核、企业的考评等相关内容。《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效期至2月份,因此到其结束就必须要按照《办法》的规定来从事相关评价。但是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更为复杂,因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铜川律师,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砸伤车该由谁来赔偿?
      高空坠物砸伤车该由谁来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


·去法院离婚?
      去法院离婚有哪些阶段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1、回避的主体回避的主体是司法人员,由于司法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只要工资等到纳税的起征点就应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我们......


·犯偷税漏税罪如何处罚?
      偷税漏税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


·土地使用证的范围
      土地使用证的范围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公安机关抓获毒品贩卖组织的新闻,对毒品贩卖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毒品不仅会消耗吸食者的大量财富,还会摧毁吸......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签订合同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了违约,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会向另一方......


·可以申请在看守所被监视居住吗?
      一、可以申请在看守所被监视居住吗?那些户口在外地户口是本地并且有自己的住房,只能是在自己的家里被监视居住,而且在本地没有自己住房的,可以去......


·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一、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员工聘用协议书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