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公务员辞职的情况一般不多,大部分在此类工作工岗位上都是认定为铁饭碗,所以倍加珍惜,但是在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灵活的应对,毕竟只要自己处理的不当,不仅自己的工作无法保住,而且还会有相应的风险,自己在做出决定之前,需要仔细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会变更吗?
      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会变更吗?一、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


·一、买车夫妻单方供车算共同财产吗?
      一、买车夫妻单方供车算共同财产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


·有监控的小区能认定有人入户偷吗
      能的,进入小区的监控视频和盗窃现场留下的指纹,只要是用于定案的主要证据,但不能仅凭这两个证据来给一个人定罪。因为证据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一、登记的动产买卖不破租赁交易是否受保护?
      一、登记的动产买卖不破租赁交易是否受保护?登记的动产买卖不破租赁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动产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因是:第一,动产的种类繁......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母公司需要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母公司需要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是可以不用签订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公司与分公司就如同左手......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我国的《担保法》对与担保相关的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也对担保的方式做出的说明,那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事情需要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就涉及到了行政确认。比如公安管理中的确......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按具体分类方式的不同,有以下几类: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1)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2)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


·一、遗产继承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是什么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


·高校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
      打架斗殴是一个所有人都似乎熟悉但是又在感觉上离我们很远的情况,但是说起打架斗殴的定义,可能严格意义上就很少有人了解,可是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