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试用期内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一、试用期内辞职随时可以走吗?想要辞职,可不能不辞而别,要提前通知单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递交离职申请时,要保留递交申请的痕迹,如通过单位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单位人事部门递交、需要将领导批复的离职申请进行拍照。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不用提前通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离职。二、离职时需不需要单位开证明?答: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应归还公司财物,妥善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应有明细单,并对相关费用一次性结清,同时要让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因为在入职下一家单位时可能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三、职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综上所述,员工在试用期感觉不适合本工作的,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法律规定是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后不能随时走人,应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公司结清工资。当然,如果公司没有回复,在三天过后,员工可以自行离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健品价格欺诈虚假广告怎么进行处罚?
      保健品价格欺诈虚假广告怎么进行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类型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人也不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职务作品......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是否有权......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诉讼和纠纷,当我们以己之力,以平常的规则无法解决时,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诉讼,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或我们家人朋友的合法权益,请......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


·婚前房屋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办理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
      婚前房屋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办理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


·刑事诈骗和解了可以放人吗
      可以放人,构成诈骗罪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单独和解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法规扣分具体内容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