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不及时办理商标续展会有什么后果?1、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2、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3、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三、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到期前有续展期,商标持有人应在续展期前进行办理相关办理。办理这类商标的后续使用事宜,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按照我国商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到上级部门进行管理这类商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依法监视居住是案底吗
      监视居住是案底吗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


·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常常会因为卖方刻意隐瞒一些房屋的缺陷或是一些影响房屋价值的事情出现纠纷,当然在新房买卖中同样也会因为开发商的肆意吹捧......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一、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


·离职补偿金平均工资加班包含吗
      离职补偿金平均工资加班包含吗一、离职补偿金平均工资加班包含吗包含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所以包含了加班费、各类工资、各类奖金、各类补贴......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一、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大篇幅的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词看似近似,其实还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对于想要租赁农村中集体土地的人而言,此时对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比较关心的,毕竟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国道限速怎么扣分
      扣分标准: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二、缺席判决的法律适用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


·行贿罪要怎样立案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都说送礼好办事,所以小到家长给老师送礼,大到投资商给国家公职人员送礼的现象是越来越多。由于很多人没有法律常识,殊不知这种行为也可能会构成行贿......


·泄露个人信息判几年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一些投资理财、装修,保险等各种推销的电话,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困扰。但是我们并没有为对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很明显这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