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4、《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以上就是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对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如果存在上述这些情况的,则出租人是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严格责任有哪些
      严格责任有哪些特点一、严格责任概念严格责任是指当加害人对受害人造成明显的损失时,即使加害人已经尽到一般人的合理注意义务,也应当对损害负责。在......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一种直接剥夺罪犯生命权的刑事处罚,从其严重程度就可以知道,在保留死刑的国家里面多数对死刑的判决都是采取慎重的态度。而在我国,死刑分为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资公司法人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资公司法人责任是什么?法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您可能对于法人这个概念都不是很陌生,但是在我们的现实......


·老公在戒毒所怎么离婚
      老公在戒毒所怎么离婚夫妻一方在戒毒所戒毒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如果吸毒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的诉讼。依据《......


·东莞劳动合同保底是多少?
      东莞劳动合同保底是多少?一、东莞劳动合同保底是多少?东莞劳动合同保底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劳动者的工资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司法机关需要去确保公民有诉讼权,对于被告,也必须有辩护权等权利。对于被告,可以请律师代为辩......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醉驾发生车祸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冲红灯扣多少分,处罚依据是什么?
      冲红灯扣多少分,处罚依据是什么冲红灯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闯红灯的行为,现在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都是很多的,其中一般对机动车的处......


·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的不断健全,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要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