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综上所述,对于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是有可能的,前提是在承租人违反了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对出租人造成了损失的,那么出租人有权利解除该租赁合同,并将租赁物重新转租给他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逼人多写欠条抢劫罪是否成立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生活中个人借贷常常以欠条作为字据,可是有的人妄图依靠逼人多写欠条来谋取暴利,逼人多写欠条明显是趁火打劫的行为,既然是变相打......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的?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的有哪些一、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的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法律是否有效:
      法律是否有效:夫妻协议离婚、一方立字据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是无法律效力的。因为,抚养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无权放弃......


·上诉期限与立案期限的区别的内容
      上诉期限与立案期限的区别的内容在各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一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项一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


·行政处罚办案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办案时间是多久行政处罚的办案时间主要是指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应该在期限内完成行政处罚。但是不同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办案时间有不同的......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从哪些方面取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


·法院判决书下来可以探视吗
      人犯了罪,他的亲属会去探视,我们知道在宣判后判决书还没有发下来的时候,是不允许亲属去探视的,因为判决书没有下来说明该案件的判决还没有生效,刑......


·合同法对违约金过高法院释明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实施,《合同法》已经废止。一、民法典对违约金过高法院释明是怎样的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也防止判决后当事人就违约......


·一个土地使用证可以分为两个吗
      一个土地使用证可以分为两个吗?可以分割为多个土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流程:1、申请人:土地分割登记的申请人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而交通肇事逃逸中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后,肇事的者为逃避法律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